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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住校生非正常死亡 家长没钱尸检
2007年07月20日 06:21三秦都市报投票数: 顶一下  【

陕西省洛川县明珠中学(含小学)12岁学生赫洛源,在住校期间出现头疼、呕吐、昏迷等症状,学校负责学生生活的老师没有发现,错过了抢救时间,同宿舍的学生也未向老师告知其病情。病人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经现场勘察、食物化验,排除了他杀和凶杀的嫌疑,定性为“非正常死亡”。

丧子的赫小红、郭红红夫妇心如刀割痛不欲生:“我们把孩子交给了学校,没想到学校这么不负责任,娃被病痛折磨了一晚竟没人管,活活疼死了,我们一定要为娃讨个公道!”但痛失爱子的打击使丈夫赫小红精神失常,妻子郭红红整日以泪洗面生活无法自理,只能委托亲戚找校方“讨个说法”。

明珠中学认为孩子的死,学校有一定的责任,可亲属一方要求太高无法接受。双方经过“拉锯”似的谈判,一直未达成协议。最终明珠中学以“未进行尸检,无法认定责任”为由拒绝了死者亲属要求追究生活老师渎职行为和学校的管理责任以及经济赔偿的请求。

俗话说“人命关天”,少年赫洛源“非正常死亡”近一月时间,其生前所在学校为何不肯承担责任?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事是怎么处理的?学生家长的近况如何?此事在当地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接到死者亲属发来的传真,带着种种疑问,本报记者于7月15日赶到洛川县进行调查采访,终于揭开了事实的真相。

12岁少年意外死亡

“我娃离家去学校时还好好的,咋说没就没了呢?我两口子就这么一个娃,往后我们可指望谁呀?”“学校老师不负责,我娃死得冤啊!”36岁的郭红红像《祝福》中的祥林嫂,她用手抚摸着儿子的相片,喃喃自语,说到伤心处,忍不住嚎啕大哭。

据郭红红和其哥哥郭会民回忆说,6月19日(端午节)早7时20分左右,郭红红和丈夫赫小红接到儿子就读的明珠中学(含小学)四年级(二)班班主任张老师通过亲属带来的消息:“你娃洛源得了重病,你们赶紧到洛川县医院去。”

当时,郭红红和丈夫一道去给亲戚送“端午礼”,亲戚家在洛川县老庙镇乡下,距县城还有二十多里路程。得到消息后,他们租了辆车赶往医院,在医院他们看到了儿子正躺在医院儿科门诊室抢救,鼻子上插着输氧管,面色苍白,昏迷不醒。夫妻两人见状,叫着儿子的名字扑上前去,被医生和亲戚拦住。到了8时10分左右,医生遗憾地告诉病人亲属,病人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母亲郭红红听此噩耗,扑在儿子身上,放声大哭,当场昏死过去。父亲赫小红用头撞墙,悲痛欲绝,后在亲戚的安慰劝说下,于当日上午9时向辖区洛川县公安局凤栖派出所报案。凤栖派出所民警和县公安局刑侦技术人员现场勘察提取了死者呕吐物,收取了其饮用的饮料瓶,经化验分析,当日下午就做出了“排除凶杀、他杀”的结论,定性为“非正常死亡”,但死亡的原因却成了一个不解的谜团。

死亡前夜发生了什么?

6月18日恰好是端午节前夕,一贯勤俭的赫洛源没有因过节像别的同学那样“奢侈一把”,他和往常一样买了一碗方便面外加一根火腿肠。吃过晚饭后,同宿舍住的同学的家人送来了粽子还有饮料,同学们一起边吃边喝,互相品尝。

大约22时许,赫洛源称自己头痛胳膊痛,同学问他要不要报告隔壁的生活老师,赫洛源称“不要紧,没必要”便倒在床上睡觉。

到6月19日零时许,睡在上铺靠近窗户的赫洛源开始折腾:他从上铺爬下来,在同学帮助下呕吐了许多。然后又爬上床铺,接着又溜下来躺在下铺,如此反复,最后,一位下铺同学见他一直要呕吐的样子,便让出床位,自己睡在赫洛源床铺上。

其间,与赫洛源所在423室一墙之隔的421室生活老师“以为娃娃们睡不着在瞎胡闹,便敲着门提醒大家早点休息。”

6月19日,早晨6时10分许,同宿舍的学生都忙着洗漱、吃早饭、上早操,惟有赫洛源仍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早7时是早操时间,班主任张老师清点学生时,发现赫洛源没来,同宿舍的学生回答说:“他病了,躺在宿舍。”

当张老师到宿舍见到赫洛源时,这位12岁的少年已陷入昏迷。7时20分被送往医院,8时10分医生宣布其死亡。

亲属与学校交涉未果

赫洛源死亡当天上午,其父母在亲戚的搀扶下开始与明珠中学进行交涉,要求查清孩子的死因,追究学校和生活老师的渎职责任,做出经济赔偿,为死者及家人讨回一个公道。

据赫洛源的家人说,6月19日事发当日上午,明珠中学把死者亲属安排在洛川县一家饭店商谈善后事宜。下午明珠中学董事长王金榜、董事王发国把孩子父母和亲属代表请到饭店经理办公室,当面承认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才造成今天的结果,校方愿承担责任,加倍给予赔偿,并留下了书面保证:“四年级二班赫乐(洛)源同学6月19日早突发病经县医院抢救无效一事,作为学校愿承担此事的责任,请家长放心。”落款是明珠中学董事长的签名。

6月20日,双方正式进入协商,由于亲属提出索赔数额过大,校方无法接受。到第二天,双方仍未达成一致。6月22日早8时,明珠中学又约亲属进行协商,校方要求进行尸检,进入司法程序。孩子父母开始不同意,因为孩子好端端的被病痛折磨死了已让人伤心不已,再在孩子身上动刀子感情难以接受。后在亲戚的劝说下,赫小红夫妇同意尸检,校方却又说他们对孩子的死亡没有多大责任,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和各方压力才与亲属谈判的。当日校方提出的条件是,给孩子父母近期生活帮助费3万元,孩子死亡安葬费5000-6000元。孩子父母和亲戚认为校方在不查清死亡原因,不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只想用钱了事,是对死者的不负责任,是对死者亲属的侮辱,因此拒绝了校方的要求。

死者亲属和亲戚认为明珠中学缺乏诚意,随后赫小红夫妻和孩子的外婆一道去学校说理,在门口遇到该校负责人。据赫小红说,他遭到了4个人的殴打,打完后4人乘一辆红色小轿车离去。经医院诊断其头部、肩部、大腿内侧等多处软组织受伤,精神再次受到刺激,后被送到洛川县精神病院治疗。赫小红当日报案,当地警方出警后,因找不到目击证人,无法证实赫小红所说,此事不了了之。

孩子死亡快半个月了,可校方迟迟不予答复。7月2日,被逼无奈的家人与亲属只能用上访、跪求的方式要求明珠中学上级主管部门给一个合理的答复,但最终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协商失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这时“尸检”成为问题的焦点,死者家庭生活贫困无钱支付几千元的尸检费,而另一方明珠中学支持尸检,但不可能也无义务支付这项费用,此事搁置下来,谈判陷入僵局。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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